装修工期延误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赔偿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但应合理计算,不得过高或过低;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债务。
法律分析
装修工期延误的,双方应当按照装修合同的约定请求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至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装修工期延误的情况,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请求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一方造成对方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双方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可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适当调整。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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