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注销费用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
1、注销陈述的费用。公司注销前,需求出具公司近三年的的注销清算陈述。三年注销清算陈述的收费幅度在6000元至8000元左右,收费规范根据公司的资产与债款规划;
2、公司刊出公告的登报费用。通常都是固定的收费规范,大约收500元。
3、代理注销公司的服务费。注册一家新公司只需半个多月的时刻,但注销一家公司的时刻大约在三个月至半年以上,关于那些关联债款较多的公司,注销的时间乃至长达半年。注销是一项对公司没有盈余的业务,如不请专业的代理公司,让自个的员工去跑刊出,实际上是因小失大,因为时刻拖得太长,糟蹋公司的人力本钱资本。
一、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
1、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2、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其次,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4、完成清算分配方案。首先,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5、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律人格的的成立和消灭都以登记为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只有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的债权债务才会消灭。
二、公司注销公章如何处理
1、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时公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公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2、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销后,印章不回收,由股东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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