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因各种原因,被解散或者宣告破产,通过清算程序按照法定程序清算公司的全部财产,以清偿债务。在清算结束后,如果公司有未清偿的债务,应该进行如下处理:1、如有剩余财产,优先清偿未清偿的债务;2、无法清偿的债务,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如果公司没有清偿的能力,股东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清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 在破产财产清偿款项的过程中,未清偿的债权,应当依法按照以下次序分配清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限额责任。公司清算后,如股东不能清偿其应承担之债务,应将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分别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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