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打错针是属于医院方的一个过错,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可以知道医院应该是需要承担过失的完全责任,但是赔偿的数额确定需要知道医院打错针的这个行为给小孩子的身体带来的危害的大小。打错针对孩子的危害越大,那么需要赔偿的金额就越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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