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毁损,需要赔偿修补租赁物的相关费用。租赁期满前,修补好了的话,一般不需要赔偿其他费用;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仍然拒绝修复租赁物,影响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的,承租人还应当赔偿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