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
2、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至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谁负责
公司的债务自然是由公司承担,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独立的民事主体性质并没有发生改变。公司的债务仍由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外担责,与法定代表人、股东无关。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为维护自身利益,债权人是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人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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