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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淹农田补偿标准
2023-10-04 13:12:10 责编:小OO
文档

损坏耕地的赔偿标准是:损坏耕地赔偿标准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其中,征收耕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一、农村田地水淹补偿标准
首先要确定你是不是属于移民,如果是请参照以下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471号令)第三十条农村移民在本县通过新开发土地或者调剂土地集中安置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集体财产补偿费直接全额兑付给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第三十二条搬迁费以及移民个人房屋和附属建筑物、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青苗、农副业设施等个人财产补偿费,由移民区县级人民政府直接全额兑付给移民。第三十三条移民自愿投亲靠友的,应当由本人向移民区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移民区县级人民政府确认其具有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后,应当与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和移民共同签订协议,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交给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将个人财产补偿费和搬迁费发给移民个人。

二、农田被水淹了,政府部门有补偿政策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建设用地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牵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解决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准许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事项、国务院准许的建设事项占用土地,牵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准许。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区分批次由原准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准许。在已准许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事项用地能够由市、县人民政府准许。本条第二款、第三款限定以外的建设事项占用土地,牵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准许。

第六十二条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的准则。乡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乡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准许;其中,牵涉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限定解决审批手续。乡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准许。

三、家里土地被水淹了怎么办
我国法律法规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有个人或组织侵害可向村委、乡镇政府要求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七十一条国家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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