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变耕地还有补偿吗?怎么补偿?
您是农村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您首先应当获得失地补偿,然后再获得房屋拆迀补偿,二个补偿项目如下:一.失地补偿:1.失地补偿以前一年平均元/亩收入乘于30的积2.青苖补偿费3.如征地后人均耕种面积不满0.8亩的,应当増加生活补助费,不满0.6亩的,应自动转为非农户,其待遇各地另有规定,随其规定二.房屋拆迀补偿:1.区位价补偿2.房屋重置价补偿3.临时过渡费4.搬迁费5.搬迁误工费6.签协奖励费7.室内附属设施,装修装饰补偿费8.其它补偿费和安置用房,并保证被拆迀人原居住条件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补偿方式有两种:一是市场价补偿资金安置,即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二是异地产权房屋安置,即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以原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再增加地段级差面积,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所以,至于你说说的开发商是否会补回宅基地给你们,要看他们是采用了哪种方式。如果按市场价补偿资金给你们就没有再补地的道理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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