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再婚时是需要收回离婚证的,所以必须要出示。
一、复婚需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再婚时应交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应持有双方的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
3、以及单位、居委会或军队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还应持有双方以前的离婚证明;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当事人的再婚申请,并在婚姻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自取得结婚证之日起恢复夫妻关系。
二、办结婚证可以直接到民政局登记吗
领结婚证不是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的,必须要在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领结婚证时还需要满足所有的领证条件,且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3张两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和离婚证(再婚者需要带),按照民政局一定的流程办理。
三、不想出示离婚证
再婚需要出示离婚证。男女双方再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证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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