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矿山的补偿标准如下:
矿山征地补偿标准和征收土地一样,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征地补偿的操作程序:
1、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指界,确定征地的四至范围及果树等附着物的权属和类别。
2、用红塑料绳圈定果树等附着物的四至范围。
3、由征地人员按规定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鉴别。经鉴别不属于补偿范围或不符合补偿规定的,对相关附着物在现场和图上分别作出标记,同时现场告知权利人,并做好解释。
4、经鉴别属于应补偿范围的,按下列程序办理补偿登记:
(1)将果园位置标绘在地形图上,量算出图斑面积并编号;
(2)分类清点果树等附着物的数量,丈量树冠的直径;
(3)根据果树的数量和图斑的面积,计算果树的密植度,确定补偿的方式,即按实际棵数补偿还是按亩补偿。
(4)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现场拍价,制作征地补偿登记表,并按规定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签名确认。
(5)组织人员将已清点登记的果树砍除或作出明显标志。
5、凡权利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补偿登记表上签名的,将相关果园的位置、面积、图斑号和权利人姓名做成标牌在现场插示,由征地人员对现场进行录像存档。
6、征地人员按规定制作补偿登记表后,将一式三份的补偿表第三联现场交权利人,第二联交监督员,第一联在当天移交征地服务中心。矿山征地跟征收农村的土地是一样的,征用单位都是需要支付拆迁补偿款的,具体补偿标准以当地征用土地赔偿规定为准,赔偿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的费用、临时安置的费用、地上房屋及附着物的赔偿和青苗的赔偿,征地赔偿款要一次性付清。
综上所述,赔偿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矿山征地给付的赔偿费和征收土地的赔偿费IBA是一样的,土地未购买了使用权,一般都是属于集体所有,赔偿费是要支付给集体。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三十三条
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报批拟定的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时,应当附具听证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