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董事会的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经理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而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的经理则由执行董事、股东会或股东任命,具体由章程规定。
法律分析
不一定。
经理可以由董事会、股东会、执行董事、股东来聘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设立董事会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
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股东会、股东任命,具体由章程规定。
拓展延伸
董事会职权范围:总经理任命权的界定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拥有对总经理的任命权。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执行负责人,对于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董事会通过行使总经理任命权,能够确保公司的领导层具备足够的能力和经验,以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实现战略目标。然而,董事会在行使总经理任命权时也需遵守法律、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保任命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总之,董事会的总经理任命权的界定对于公司的发展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合理和有效的行使。
结语
总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设立董事会的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经理的聘任和解聘由董事会负责。而对于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经理的任命则由执行董事、股东会或股东根据章程规定来决定。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在行使总经理任命权时应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任命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以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实现战略目标。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经理的设立与职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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