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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诉前调解会马上立案嘛?
2023-10-04 00:13:01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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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诉前调解,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节的,依法登记立案。委派调解不成登记立案的,调解材料经充分告知、当事人同意及法院审查合法后,可以作为诉讼材料继续使用。根据法律规章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章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法;(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九十六条 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章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置:(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章,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章,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章,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置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章,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法。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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