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折抵算刑期,相关规定如下:
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在看守所的日子可以算在判刑时间内。有一些案件在对立案侦查之前,就有可能对罪犯先行羁押,羁押期限有可能是14天,也有可能长达37天,在对罪犯作出量刑处罚之后,应该把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算在刑期内。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时候,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