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请人在原考试地通过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由本人向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法律依据:公安部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 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开始实施。其中,调整异地分科目考试次数:将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