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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和盗窃罪的区别
2023-10-02 23:15:22 责编:小OO
文档

这类型的案子一般会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共财物,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掩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财产权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吴某是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管理收费网络系统的职务便利,窃取公共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我同意第一种意见。贪污罪和盗窃罪的区别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本是国家工作人员行为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行为在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和地位。如果行为人仅仅因为工作人的原因,熟悉作案环境,或凭借犯罪主体身份便于接近目标物,或从事不具备职权内容的劳务活动、技术服务工作不能认定为利用职务之便。窃取,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主管、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

3、本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托管理、经营有有财产的人员。

4、本罪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客体是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的,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贪污罪与盗窃罪是主要区别是:

1、犯罪主体的区别,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盗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犯罪客体的区别,贪污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盗窃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3、犯罪的客观表观,贪污罪的客观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公共财产;盗窃罪的客观表现为采取秘密手面,窃取公私财产。本案中,被告人吴某是国有事业单位网络信息员,其职责是对国有事业单位的网络系统进行维护,被告人吴某没有对国有财产进行经营、管理的职责,不符合贪污罪犯罪主体的特征。被告人吴某在与收费员董敬芝、周海连聊天时,乘收费员董敬芝、周海芝上厕所时,窃取财物,实施犯罪时是利用他与收费员是同事的关系,易于接近目标,没有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当将营业款占为已有后,纂改数据,其目的是掩饰罪行,也不符合贪污罪的客观表观。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吴某不构成贪污罪,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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