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不签劳动合同,恶意扣工资怎么办?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第91条规定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单位需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凭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和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证明。如果无证据,可通过其他劳动者证言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一、厂里不签劳动合同,恶意扣工资怎么办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单位的过错,单位在入职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员工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同工同酬支付工资,克扣工资的,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1、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结合以下凭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如果劳动者实在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通过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证明。
结语
通过以上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劳动者没有其他任何证据,可以依靠其他劳动者的证言来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恶意扣工资都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者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并寻求法律的支持与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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