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司法实务中有两种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界定标准,一种观点认为,依据出台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区分一般情形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重大案件的属于一般情形,特大案件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另一种观点认为,依据法院审判前国家损失是否追回进行区分,审判前挽回国家损失的适用一般情形,未挽回的适用“情节特别严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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