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为全力做好广州疫情防控工作,现对已购买首都航空涉及广州进出港国内航班客票的旅客提供免费退改服务,现下发相关票务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在2021年5月29日零时(含)之前购买的首都航空实际承运,且行程涉及广州进出港的国内航班、经停航班、及作为市场方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适用票证:898票证及使用非898票证互售的首航广州进出港国内航班。
三、适用人群:乘坐广州进出港首航国内航班的旅客。
四、退改票规则
一 航班日期为2021年5月21日(含)至2021年6月20日(含),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的客票,且在客票有效期内(购票日期起1年内有效):
1. 可为旅客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2. 可以免费办理一次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2021年6月30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差额。再次变更或退票按票使用条件办理。
3. 变更至2021年7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或航班起飞前未取消座位的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4.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二 本文件下发前,旅客已办理自愿改期的客票,若原出票日期,及新票航班日期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可享受免费改期一次或免费退票,前期已收取的自愿变更费不退。
五、前期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一律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二十三条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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