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不动产登记流程如下: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个人或者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须携带的原件材料。
一、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
(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
(四)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二、房子抵押贷款
房子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在本市自有产权房作抵押向我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一)贷款对象: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房子(包括住房、商业用房)的中国公民,在本市拥有一套房子(房子价值不低于50万,仅限住房);
(二)贷款用途:购房、购车、添置大件商品、旅游、教育等
(三)贷款成数:不高于房子抵押价值的70%,自有一套房子的房子抵押率不超过50%;
(四)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五)贷款利率:按人行规定的同期消费贷款利率执行;
(六)借款人所需资料: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房子财产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职业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
3、抵押房子《房地产权证》;
4、抵押房子抵押评估报告;
5、借款人另一套自有产权房证明(非必须);
6、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贷款程序:
1、前往我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经审查确认、与客户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3、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太平洋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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