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员工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评估,不能由厂医单方面决定。建议员工向单位提出异议并寻求劳动部门或律师的帮助,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期间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员工若被认定为难以治疗的残疾,应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估劳动能力,根据鉴定结果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在医疗期后可以从事其他岗位,应当安排其他岗位,只有确实无法从事其他工作了,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视为违法解除。能不能从事工作不是厂医说了算,厂医是否有相应的资质,不能让一个口腔医生去诊断一个外科病,是否合适需要正规医院的专业医生作出认定。
建议向单位提出异议,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最好聘请律师协助处理。
医疗期后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七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我们能够知道,关于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员工患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在阅读本篇文章之后,我们当然能够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要通过相应的手段来维护。
结语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在医疗期内享有一定的医疗期限和相应的待遇。如果员工能够从事其他岗位,应当被安排相应的工作,只有确实无法从事其他工作时,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厂医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以及是否由专业医生进行鉴定,是决定能否从事工作的关键。建议向单位提出异议,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在必要时寻求劳动部门的帮助或提起劳动仲裁,最好聘请律师协助处理。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应该通过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二章 工会组织 第十九条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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