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即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仲裁申诉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超过这一期限提起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