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卖过期食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超市需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消费者可凭购物凭据向销售者或生产者索赔。未造成人身损害的精神损害商家不赔偿,只有构成人身损害,消费者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超市卖过期食品赔偿如下:
(1)赔偿损失。
(2)向消费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可以拿上购物凭据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进行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3、在没有构成人身损害的情况下,商家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只有形成了人身损害,消费者可以以侵权责任提起诉讼,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拓展延伸
购买过期食品后的法律责任和赔偿程序
购买过期食品后,根据法律规定,卖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提供赔偿。首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并获得全额退款。其次,消费者可以寻求法律救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卖家支付损失赔偿金。在此过程中,消费者需要保留购买凭证、过期食品的照片和相关证据,以证明购买过期食品的事实和损失的发生。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要求对卖家进行处罚。购买过期食品后,消费者应当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依法维权,确保自己得到合理的赔偿。
结语
购买过期食品后,消费者应当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依法维权,确保自己得到合理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超市卖过期食品需赔偿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消费者可凭购物凭据向销售者或生产者索赔。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若构成人身损害,消费者可提起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应保存相关证据,并可向监管部门举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九十八条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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