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应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无过错方,法官可能倾向于在财产分割中予以适当照顾,如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考虑生活、工作便利。收集婚外情证据可利用短信、照片、通话详单、酒店收据等客观反映事实的证据,录像要求较高。证人证言也可作为证据,他们可以提供关于双方情况的了解。
法律分析
无过错方会多分得一些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需要提醒的是,所谓“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在财产的数量上可能是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财产总类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虑到无过错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比如说夫妻之间在婚后有一处共同房产,如果双方都坚持要求分得房子而同意给对方适当的折价的话,那么法官就可能考虑把这处房子判给无过错方。而由无过错方给予过错方适当的折价,这也是对于无过错方的一种照顾。
婚外情如何收集证据
1、短信可能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或是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都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使用。
2、照片、通话详单、酒店收据等这些证据是对过去已经发生事实的客观反映,不受行为人主观意志的影响,因此,该证据效力较高,容易被法院采信。它的收集相对也比较容易。
3、录像作为婚外情的证据,要求比较高。法院对于婚外情的认定,一般要求提供过错方与第三者次年在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记录。
4、证人证言主要是对方与第三者无论是重婚,还是同居,都会需要一个长期居住的居所。共同居住在这个场所内的周围邻居、朋友等其他人,一般对于双方的情况会有所了解。可以请求他们做为证人出庭作证。
结语
在离婚案件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中会得到适当的照顾。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判决财产分配。此外,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婚外情的证据收集可以通过保留短信、照片、通话详单、酒店收据等方式进行。录像作为证据的要求较高,通常需要提供过错方与第三者在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记录。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可以请求周围邻居、朋友等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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