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条件及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不会产生社会危险的,患有重疾、无法自理、怀孕、哺乳婴儿但不会产生社会危险的,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的。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包括不得离开居住地、及时报告变动、按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违反规定可导致保证金没收、悔过、重新交保证金或监视居住、逮捕。
法律分析
一、保释的条件一般有哪些?
保释在我国是指取保候审,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被取保候审人有哪些义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结语
保释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候审期间不逃跑或对社会造成危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可以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的人有一些义务,如不得离开居住地、及时报告变动、按时到案等。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可根据案情规定其他限制。违反规定的人可能面临没收保证金、重新交纳保证金、监视居住、逮捕等处罚。对于需要逮捕的情况,可以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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