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名册的定义及作用,包括其法定内容和作为公司对股东通知、确认股东和出资转让的依据等方面的重要性。不同国家的公司法普遍规定了股东名册的置备,中国证券法中规定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制作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在公司股权登记中起到衡量标准的作用,应根据实际股权分配情况进行备案和更新。
法律分析
一、股东名册的定义及作用是什么?
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股东名册应当包括法定内容,不包括此内容者不能称为股东名册。其法定内容有: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东名册的作用:股东名册是记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情况及其所缴纳出资额多少等事项的名册。股东名册可置于公司,并备案于公司登记机关。在名册记载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登记机关备案。股东名册具有特定效力,它是公司对股东发出通知、确定股东、确认出资转让效力的依据。股东发生变更时,该法人股东的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应进行清算。该法人股东丧失法人资格时,应当依法予以注销。自然人股东发生变更的,可书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其权利义务。自然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取得其地位。
各国公司法为使本国公司易于确定股东名单,从而高效快捷、集团性、持续性的处理公司与股东的关系,普遍规定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必须置备股东名册。作为一项制度的股东名册,对公司法中的相关制度会产生一些重大影响,比如股东名册在股权转让、股权质押中就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二、具体置备
公司对股东名册的置备,各国公司法一般都有详细的规定,中国公司法也主要规定了公司对股东名册的置备。但是,实际上公司并非是置备股东名册的唯一主体,股东名册的置备主体是多元化的。例如中国《证券法》第148条的规定,就表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有制作上市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股东名册)的义务。
股东名册在公司股权登记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在认定股权数量、分配股权收益时能起到衡量标准的作用。股东名册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股权分配情况,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备案,如果发生变化,也应当立即进行重新清算,并及时更新。
结语
股东名册是公司记载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包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股东名册对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具有特定效力,是公司对股东发出通知、确定股东身份和确认出资转让的依据。各国公司法普遍规定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必须置备股东名册,它在股权转让和质押中扮演重要角色。股东名册的置备主体多元化,如中国证券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制作上市公司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在公司股权登记中起到衡量标准的作用,应根据实际股权分配情况进行备案和更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百零六条 清算组不依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其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活动,不得干预、插手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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