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朋友贷款留我电话给我打了回访我说是他亲戚这有关系吗?
2023-11-12 11:17:09 责编:小OO
文档

贷款公司通常不会对借款人的亲戚朋友进行骚扰,留电话是预防风险的手段。审核时会打电话给借款人核实信息,但大多数小贷款公司不会过多核实。除了担保贷款,留电话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留电话是一个预防风险的手段,如果借款人按正常的借贷流程,贷款公司是不会对亲戚朋友进行骚扰的。一般贷款公司在审核的时候会打借款人自己的电话号码,少数小贷会打给朋友核实情况,严格一点的会询问工作情况、贷款用途、家庭情况、地址等等,很多小贷、宽松的贷款口子甚至都不会打电话核实,所以在这个方面并不需要过多担心。除了担保贷款,你在担保人那一栏签字确认,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外,别人贷款留你电话,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也不

拓展延伸

朋友贷款引发的亲戚关系纠纷

朋友贷款引发的亲戚关系纠纷可能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朋友向您借款可能会引发财务纠纷,例如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方面的争议。其次,由于涉及亲戚关系,可能会牵涉到情感纠纷,如亲戚间的信任、责任、义务等问题。此外,还可能涉及法律问题,例如是否存在借贷合同、是否有担保人等。解决这样的纠纷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权益和合法权益保护,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法律程序等途径来解决。重要的是保持冷静、理性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在处理朋友贷款引发的亲戚关系纠纷时,需要综合考虑财务、情感和法律等多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协商、调解和申请法律程序等途径解决纠纷是关键。保持冷静、理性,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留电话作为一种预防风险的手段,在正常借贷流程中不会导致骚扰。贷款公司一般会打电话核实信息,但不需要过度担心。除担保贷款外,留电话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九十四条 电子数据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由当事人提交或者保管的于己不利的电子数据;

(二)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

(三)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形成的;

(四)以档案管理方式保管的;

(五)以当事人约定的方式保存、传输、提取的。

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

(一)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

(二)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或者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对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是否有影响;

(三)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具备有效的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

(四)电子数据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传输、提取,保存、传输、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

(五)电子数据是否在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

(六)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主体是否适当;

(七)影响电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过鉴定或者勘验等方法,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