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司注册手续的主旨是提供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具体要求包括提供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全体股东出资比例和公司经营范围。办理步骤包括公司名称预先登记,需要在区工商局提交申请书并领取核准通知书。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规定,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和组织形式组成。分支机构名称应冠以主办单位的全称。
法律分析
1、公司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办理工商手续的具体步骤
1、公司名称预先登记
办理事项:企事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事机构:区工商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司窗口。
办理程序:持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领取“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表(按公司名称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五个名称)→交表→领取“名称核准通知书”。
公司名称的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公司名称组成:
北京(北京市)+x+科技+有限公司;
x+北京(北京市)+科技+有限公司;
x+科技+北京(北京市)+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市)为行政区划;
x为字号,为减少重名,建议您使用三个以上的汉字作为字号;
科技是行业特点,应与您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主营行业相对应;
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
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冠以主办单位的全称。如:北京x商贸有限公司x分店;
结语
感谢您选择我们公司办理工商手续。请准备以下材料: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全体股东出资比例和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办理步骤如下:首先预先登记公司名称,然后前往区工商局办理企事业名称预先登记。办理地点为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司窗口。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交表,领取名称核准通知书。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规定,包括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和组织形式。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冠以主办单位的全称。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我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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