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7级伤残的享有多项待遇,包括工伤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保障、住院期间护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解除或终止时的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7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5、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7、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拓展延伸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如何确定7级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7级伤残待遇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工伤职工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报告,该报告由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其次,单位将根据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相应的伤残等级。对于7级伤残,单位会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标准进行评定。最后,根据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将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伤残津贴、康复费用、医疗费用等。具体待遇金额和支付方式可根据单位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工伤职工应及时向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并与单位协商解决待遇问题,如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7级伤残的,享有多项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等。此外,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待遇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并与单位协商解决待遇问题,如有争议可寻求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四十五条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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