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举报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举报中心提交,可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其他方便形式。实名举报有奖励,但匿名举报也可。提供详细证据如账册、凭证、合同、发票等,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法律分析
一、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
二、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三、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励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税务违法事实证据。
涉税举报要提供的证据,应当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等等等,原件复印件均可。
参考资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拓展延伸
揭露担保公司的欺诈行为
揭露担保公司的欺诈行为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首先,消费者应该留意担保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其次,如果发现担保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积极收集证据,如截图、录音等,并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此外,可以通过投诉平台、社交媒体等途径公开曝光担保公司的不良行为,以警示其他消费者。同时,寻求法律援助也是一种有效的手段,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总之,揭露担保公司的欺诈行为需要消费者的积极参与和合理利用各类资源,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结语
揭露担保公司欺诈行为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消费者应留意担保公司的合法资质,阅读合同条款。如发现欺诈行为,积极收集证据并向监管部门举报。可通过投诉平台、社交媒体曝光,警示其他消费者。同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揭露欺诈行为需消费者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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