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多收钱的赔偿措施包括返还多收消费者的价款和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金额。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元,超市需赔偿500元。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和惩罚性赔偿。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索赔要求。
法律分析
超市多收钱的赔偿措施如下:
1.首先,超市需要返还多收消费者的价款;
2.其次,超市还需要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金额。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元,那么超市就需要赔偿500元。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由于超市多收钱的行为为不履行价格承诺行为,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因此可以按照上述条款索要赔偿。
一、消费纠纷找哪个部门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消费者协会
3、企业主管部门
4、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拓展延伸
超市多收钱如何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家多收钱属于商品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
消费者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商家多收钱:
1.商家出具的收据或发票显示多收了钱;
2.商家有欺诈行为,如标价错误、虚假宣传等;
3.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存在书面协议或电子协议,约定了商品价格。
如果商家承认多收钱事实,应尽快退还多收的钱款,并赔偿消费者因此受到的损失,如利息、差价等。
如果商家否认多收钱事实或与消费者之间不存在约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当保留好商品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并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如果商家无法解决消费者的问题,消费者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
结语
超市多收钱的赔偿措施包括返还多收消费者的价款和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金额。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元,超市需赔偿500元。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可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可向相关部门求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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