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股东名册的用途及重要性
2023-11-12 09:56:11 责编:小OO
文档

股东名册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确认股权转让效力的依据,二是行使股东权利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名册应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据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公司也应将股东信息向登记机关登记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否则无法对抗第三人。

法律分析

股东名册主要有以下作用:

1、确认股权转让效力的依据。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行使股东权利的依据。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名册主要有哪些作用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拓展延伸

股东名册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公司股东权益的有效保障

股东名册的管理与维护对于公司来说至关重要。它是记录公司股东身份和持股情况的重要文件,能够确保公司股东权益的有效保障。管理与维护股东名册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及时更新股东信息,确保名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其次,严格控制股东信息的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此外,建立健全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包括及时通知股东公司事务、参与股东大会等;最后,加强与证券交易所和监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确保股东名册的合规性。通过有效管理与维护股东名册,公司能够保障股东权益,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营和发展。

结语

股东名册是确认股权转让效力和行使股东权利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名册应当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名册信息,严格保密,建立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并与证券交易所和监管机构保持沟通与配合,以确保名册的合规性。有效管理与维护股东名册,能够保障股东权益,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营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