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和缉毒区别如下:
1、行为不同
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
缉毒是指检查贩卖毒品的行为,缉捕贩卖毒品的犯人。
2、历史发展不同
禁毒:1909年2月、1912年1月、1924年11月和1925年 2月份特别召开了上海国际禁烟会议海牙国际禁烟会议和第一第二次日内瓦国际禁烟会议,签订了《海牙禁烟公约》和《日内瓦禁烟公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70~80年代以来,戒毒和反毒品走私斗争在国际范围内全面展开。
缉毒:吸毒在全世界日趋泛滥,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并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威胁,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够摆脱毒品之害。由此缉毒变得日趋重要。
3、工作内容不同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缉毒工作针对的主体是贩卖毒品的犯人和团伙,危险程度特别大。
染上毒瘾的人的迹象
1、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
2、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
3、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祟;
4、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