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相关情形将予以立案追诉,包括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引诱未成年人卖淫、引诱患有艾滋病或其他严重性病的人卖淫,以及其他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卖淫相关情形。
法律分析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拓展延伸
黄色案件的法律审查要点
黄色案件的法律审查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黄色案件指的是涉及淫秽、色情等不良内容的案件,其审查要点主要包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如《刑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其次,要关注案件中的证据收集和保全,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此外,审查过程中还需考虑案件的社会影响和公共利益,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和特定群体的权益。最后,审查过程中应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相关当事人的诉权和辩护权得到充分保障。总之,对黄色案件的法律审查要点是综合考虑法律规定、证据收集、社会影响和程序公正等多个因素,以确保公正审理和维护社会秩序。
结语
黄色案件的法律审查要点包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证据收集和保全、案件的社会影响和公共利益、保护未成年人和特定群体的权益以及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保公正审理和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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