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加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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