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拘捕所和看守所都是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章而设置的羁押场所,且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刑事拘捕是在看守所,行政拘捕是在拘捕所。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捕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举措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捕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