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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协议书上定金不退吗?
2023-10-27 04:54:15 责编:小OO
文档

定金与订金在合同中的不同性质和法律后果。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违约时对方可以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而订金只是损害赔偿金。签订定金合同时需慎重,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返还。

法律分析

一、订购协议书上定金能不能退?

在协议中约定了可以退的情况就需要进行退定金,如果约定了不能退那就按照不能退来进行处理。在合同中写了定金能不能退就要根据相关的约定进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定金在《民法典》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民法典》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三、租房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1、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其他诸如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如果没约定定金性质的,也不具有定金的法律后果。

简单来说,就是你与对方签订的定金协议,如果你不履行合同约定,那么对方就可以直接没收你的定金,而如果对方没有履行协议,那么他要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你,所以签订定金合同时要慎重。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

(1)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4)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定金在合同中的退还与否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定金作为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旨在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在租房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于定金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则是主合同的一部分。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双方应慎重考虑,并明确约定退还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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