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
1.如果租赁合同规定租客东西被偷,房东有责任的, 那房东就有责任。
2.如果房东提供的房屋设施不是完好无损,或者房东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则房东对于租客东西丢失则由赔偿的责任,具体责任承担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一定责任。
3.如果在承租房屋前发现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向房东提出安装防护栏等要求,租赁合同中对此也可进行约定。但是出了状况找房东负责,房东对你租住的房屋没有安全保障义务,你无权要求房东赔偿。
租房被盗,谁来负责?
1、一般都是按照: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但是在实际当中还是应该划分清楚的。
2、出租人应当对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情况和使用性质进行查看,承租人应当予以;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查看的,应当委托他人查看。
3、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应当要求承租人在开业前出示已办理消防手续的相关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开业许可证书,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协助和有关部门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4、出租人应当将出租房屋的安全隐患情况和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情况向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结构和使用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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