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已经出租的房子还能出售,承租人享有的是房屋的使用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出租人;对房屋上设立租赁合同是一个负担行为,而房屋买卖是处分行为,这两者同时进行并不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