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是指购房人先予支付给售房人的购房资金占总房价款的比例,购房首付资金是家庭必须准备的,缺口部分可以申请贷款,完成购房全款交付。
2、在一般情况下房价扣除首付部分等于贷款金额,如果首付比例要求越高,则购房贷款的门槛就越高,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现房及按揭商品住房30%,二手房为40%。
3、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时候,温馨提示一下几点:
(1)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说明: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市民需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贷款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为80万元。
(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5)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夫妻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系统上会有记录。如果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