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公司没有执照和社保登记证,也就是一个老板带几个人做业务,或者非法用工,前者真的没什么好办法,劳动者可以选择不干,后者劳动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其非法经营行为。但因为不存在合法的单位,不可能有社保的问题2,公司有相关执照,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保。那么,就要看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何种关系:3,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举报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4,灵活就业关系,即劳动者与单位是临时就业关系,每周工作不超过20小时,每天不超过4小时,则单位确实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5,劳动者与单位属于非劳动关系(包括一般劳务关系,合作关系,承包关系等),则不牵扯社保问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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