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拘禁行为立案标准:连续拘禁超过24小时、累计三次以上非法拘禁或一次性非法拘禁三人以上、暴力行为、导致伤残、死亡或精神失常、非法扣押或拘禁他人且具备两种情况、司法单位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无辜当事人。
法律分析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如果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进行立案:
1、非法拘禁连续拘禁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可进行立案;
2、累计三次或以上对他人进行非法拘禁,或者一次性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行为;可进行立案;
3、实施非法拘禁他人,并对被拘禁人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等暴力行为的,可进行立案;
4、非法拘禁他人,导致被拘禁人因拘禁伤残、死亡、或者出现精神失常的情况,可进行立案;
5、为索取债务等民事纠纷进行非法扣押或拘禁他人,具有两种情况之一的,可进行立案。
6、司法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当事人,却仍然实施非法拘禁的行为,可进行立案。
拓展延伸
立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是什么?
立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是以非法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二是具备主观故意,即明知是非法的情况下故意实施。根据我国刑法第238条的规定,犯罪主体应当是公务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的行为导致他人被非法拘禁。构成该罪的行为应当达到一定的时限和程度,即非法拘禁的时间超过三日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法律责任方面,犯罪人员将面临刑事处罚,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公务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公职的后果。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的国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可进行立案。立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具备主观故意。根据我国刑法第238条的规定,犯罪主体应为公务员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且非法拘禁的时间超过三日或造成严重后果。犯罪人员将面临刑事处罚,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公务员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公职的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同时符合这些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经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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