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涉嫌了非法拘禁罪。
在司法实践中,拘禁的时间、情节、危害结果都是定罪与裁量刑的必须因素,对于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比较可靠的参考依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二)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三)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四)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五)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一、非法拘禁罪的类型包括哪些
(一)索债型。即为索取债务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在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被告人为索取债务采取捆绑、挟持、扣押债务人对其进行恐吓或殴打,或较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从而达到偿还债务的目的。在我院办理的非法拘禁案件中,此类性质的案件共10人,接近总数的一半,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为索取非法或虚拟债务而实施非法拘禁行为。二是为索取普通债务而实施非法拘禁行为。
(二)非法传销型。即诱骗被害人参加非法传销活动限制人身自由。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传销的形式与手段更加隐蔽和更具欺骗性,传销组织者为了达到骗钱敛财的目的,编造传销可以快速致富的谎言,通过“洗脑”或暴力手段对营销人员实施精神和人身控制。
(三)纠纷型。因纠纷或其他原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也占非法拘禁案件一定比例。从上面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非法拘禁的管辖是谁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网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人们来说是有着人身自由权的,故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千万不要知法犯法,导致侵犯他人权益。
二、怎么看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一)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二)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三)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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