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了东西判刑后用赔偿,在一定的情形下,受害人是可以要求小偷进行赔偿的,小偷坐牢是刑事处罚,对受害人的补偿是民事责任,这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我国《刑法》第264条中有明确的规定,现如今偷东西的行为达到了一定数额的会被认定为盗窃罪。
但自《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如果偷东西的行为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等,那么即使数额不够也是可以认定构成盗窃罪,并受到刑事处罚,也包括常说的坐牢。
一、偷三百元东西怎么处理
盗窃价值三百元左右的物品,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涉嫌盗窃,构不成犯罪,依法应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偷东西如果达到一定数额,会构成盗窃罪,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二、拿了别人的东西是盗窃罪吗
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拿了别人的东西,数额较大的,是盗窃罪。
拿了别人的东西是盗窃行为,根据涉案的金额由法院定罪量刑,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例如农作物、树木等也可以成为该罪的对象。
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具有主观价值(如有纪念意义的信件)及几乎无价值的东西就不能成为中国盗窃罪侵犯的对象。盗窃行为人如果将这些无价值的财物偷出去后,通过出售或交换,获得了有价值的财物(相当于销赃数额),且数额较大,则应定盗窃罪。
窃取行为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过程,如果只是单纯地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则不是盗窃。窃取的手段与方法没有限制,即使用了欺骗方法,但是没有达到让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的程度,也是盗窃。另外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成立窃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取回的,不成立盗窃罪。但是,不能简单地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是遗忘物的,就缺乏盗窃的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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