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砸他人车辆,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如果属于属于以发泄情绪、寻求刺激、逞强耍横、无事生非为主观目的的随意毁坏公私财物(自然包括他人车辆),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果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则以相对较重的量刑罪名处罚。
受害人或他人报警后,警方会依法追究相关涉案人员的违法或犯罪责任,至于故意或随意毁坏他人财物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随意处置他人财产是否合法
随意处置他人财产是不合法,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的,如果被损毁财产价值达到较大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应处以什么样处罚
《刑法》中并未规定破坏他人财物罪,一般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具有严重情节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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