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与正式工已不复存在,劳动合同期限是唯一区别。《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未将劳动关系划分为临时工和正式工,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权利和义务。现行法律要求临时工也需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必须有书面合同。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临时工
1、“临时工”是我国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之前的一个概念,与“正式工”相对应。在现实中仍有大量的单位在使用“临时工”概念,也仍然有很多用人单位在使用“临时工”。
2、随着《劳动法》的颁布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及劳动力市场日益成熟,所谓的“临时工”和“正式工”已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临时工”这一概念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如果说职工之间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只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的区别。
3、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以“临时工”与“正式工”来加以划分和规范,而是规定双方都应当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此来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目前企业所说的“临时工”概念,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指企业招用劳动期限较短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而言。按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同样应签订相应期限的劳动合同。
4、因此,所谓的“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只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但都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都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相应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1、需要。
2、“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发生劳务关系,劳务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可以对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双方责任义务等进行简单约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谓的临时工和正式工已不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规范。无论是临时性还是长期性的劳动,都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相应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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