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罚款怎么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罚款是由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法律作出的财产处罚只有罚金,罚金应当按照法院规定的方法缴纳。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几种情况呢?(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具有以下特征:(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四)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以上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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