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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有哪些责任
2023-10-16 22:38:26 责编:小OO
文档

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利、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以及生育权和计划生育的义务。这些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但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法律强调保护妇女的原则。

法律分析

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

1.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种家庭共同财产是一个整体的权利,绝不能因夫妻收入的多少来划分权利比例,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法律也允许夫妻双方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对财产问题作出约定。夫妻对家庭财产的归属使用等有约定并合乎法律规定的,应当依照约定。

2.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双方应自觉履行扶养义务。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夫妻双方互为对方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夫妻一方死亡后,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一半为其配偶所有,其余的是死者的遗产,按法律规定进行继承。禁止以任何形式侵犯公民(尤其是丧偶女性)对配偶遗产的继承权。

4.夫妻之间有生育权和计划生育的义务。

生育是夫妻关系自然属性的体现。夫妻双方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生育和抚养下一代,为人类的延续进行人口再生产。夫妻双方组成家庭后,有权决定是否生育。但生育权并不是毫无限制的,在我国,由于人口多,宪法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男女双方因合法的婚姻形成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由于妇女在生理上的特点和长期男尊女卑封建传统残余的存在,仅仅强调男女平等,还不能完全地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因此,作为夫妻关系中男女平等原则的补充,我国法律又确立了在夫妻关系中强调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

结语

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夫妻享有家庭共同财产的同等所有权和平等处分权,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双方有权约定财产归属和使用,并应自觉履行扶养义务。夫妻还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禁止侵犯配偶对遗产的继承权。此外,夫妻有生育权和计划生育的义务。这些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同时法律也强调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在夫妻关系中,男女平等原则得到了重视和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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