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如财产分割意见不一致,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但需出示财产权属证明。法院分割时应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生效后,双方都应遵守,如一方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离婚时,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意见不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在双方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时,需要提供财产权属证明。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双方都应按照其中的规定履行。如果一方不愿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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