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写明的内容如下:
1、劳动合同的订立期限;
2、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3、合同解除事由及解除期限;
4、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工作交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离职证明一样。
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其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劳动补偿方面的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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