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独生子女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证应该提交的资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二)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三)《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四)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五)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六)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版意见。
(七)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二、二胎政策放开后独生子女证还有用吗?
放开普遍二胎政策后,各地不再办理新的独生子女证。但以前办理的独生子女证,还仍然有效,以前规定的独生子女优待政策还可以享受。
如果想再生二孩,应该交还独生子女证。
三、补办独生子女证在哪办
独生子女证补办可以到原办理街道计生科申请补办。补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应当提交领取过《光荣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所以需要您提供原证办理时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作为补办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一式四份,分别由夫妻双方单位在个人档案中、原证办理地街道(乡镇)和区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留存。您只要取得任意一份复印件(加盖出具复印件单位印章)即可到原办理街道计生科申请补办。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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